1月9日,深圳住建局公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扩建为出租住房有关事项的通报》(印发稿),对商改租的扩建原则等方面展开规范。观点地产新媒体理解,《通报》回应,扩建项目不转变原土地用途、土地用于年限和容积率,整体确权、整体出让,不得拆分确权、拆分出让、拆分抵押、拆分出售。上述提到扩建类项目还须要符合涉及条件,还包括已办理不动产首次注册且不动产权证载有用途为办公、商业;不不存在查禁注册等容许移往注册的情形;如果不存在抵押注册等他项权益的,必需同时获得所有他项权益人表示同意。同时,以宗地或栋为单位;无法以宗地或栋为单位的,扩建的部分应该是比较独立国家的空间且扩建后的出租住房应以不少于50套(间)。
另于去年9月18日,为更进一步减少企业用房成本,严控产业用房租金过慢下跌,深圳月公布关于规范产业用房出租市场平稳出租价格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行)》(以下全称《若干措施》),10月1日起实施。《若干措施》从增大供应力度、强化行业监管等六个方面明确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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